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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牛羊皮及其制品交易须建立可追溯性机制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中国皮革协会

据最新消息,《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从欧盟出口或在欧盟市场出售所列商品和衍生产品的经营者应提交相关调查声明,声明需详细说明法案生效之后买卖所有牛羊皮及其制品的来源地等数据信息。

近日,国际制革委员会(ICT)向其全球会员单位发出通知,提示各会员单位尽早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希望各供应商在该《法案》实施之前提供所需的信息,包括追溯所有牛羊皮等原料产品的产地及动物生长地,以确保该《法案》生效之后生产的皮革可以出售及相关贸易的顺利开展。虽然在执行该《法案》方面仍存在着某些不确定因素,但这将不会改变其价值链中经营者的义务,因此要求生产商与其供应商建立必要的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可追溯性信息,以促进在欧盟国家的业务开展。

据了解,欧洲制革协会联盟(COTANCE)为促进皮革可追溯性认证计划的一致性,将建立一个多方利益相关方平台,接受反馈信息并帮助有关单位和企业履行EUDR规定的义务。

根据《法案》第4条款(2)条,尽职调查声明(提供的溯源信息)中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信息内容:

1. 经营者的名称、地址,以及有关商品、产品进入或者退出市场时,经营者登记及识别(EORI)码应符合 (EU) 法规 No 952/2013第9条。对于进出口市场的相关产品,数量应以千克净重表示,并在适用的情况下,以(EEC) No 2658/87法规附件I中规定的补充单位表示。

2. 进出口商品编码、产品文本描述,包括商标名称,以及如“适用”等条款,须有完整科学的规范名称,以及运营商计划投放市场或出口的相关产品的数量。

3. 生产国以及相关商品的来源地需标明。对于包含或涉及与牛有关的相关产品,地理位置指的是牛的饲养场所。如果相关产品包含或使用在不同地区生产的商品,则应根据第9(1)条第(d)款的规定包括所有养殖场的地理位置。

4.对于引用第4(8)和(9)条规定的现有尽职调查报告的运营商,应提供该尽职调查报告的参考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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