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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收警示函 被指7.5亿元关联交易未及时审批及披露

发布时间:2020-07-03 来源:

中国证监会网站7月2日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82号)。 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19年7月至9月,星期六与佛山市南海区元麒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杭州宏臻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臻”)、杭州泓华商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欣逸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家品牌公司),公司分别持有三家品牌公司45%的股权。三家品牌公司主要开展公司授权产品的营销业务,公司通过对三家品牌公司经营指标和商业活动进行审核等方式对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洪涛在杭州宏臻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三家品牌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星期六及下属子公司与三家品牌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75095.51万元。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1日、5月13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进行补充确认并公开披露。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于洪涛作为星期六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锋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星期六、于洪涛、何建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星期六、于洪涛、何建锋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07月25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于2007年7月31日经国家商务部以商资批[2007]1062号文批准,由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yone Group Pte.Ltd.、Sure Joyce Limited、深圳市海恒投资有限公司、Avex Rich Development Ltd.、上海迈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23日,公司中文名称由“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皮鞋、皮革制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等。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8%。


星期六分别持有杭州宏臻商业有限公司、杭州泓华商业有限公司、杭州欣逸商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各自45%股份。


于洪涛2007年7月21日至2018年9月6日担任星期六副董事长,2018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担任董事长;2007年7月21日至2021年9月6日担任公司董事;2007年7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担任副总经理,2018年8月27日至今担任总经理。


何建锋2012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星期六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担任公司董事。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上市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0〕82号


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于洪涛、何建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于洪涛、何建锋:


经查,我局发现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19年7月至9月,星期六与佛山市南海区元麒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杭州宏臻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臻)、杭州泓华商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欣逸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家品牌公司),公司分别持有三家品牌公司45%的股权。三家品牌公司主要开展公司授权产品的营销业务,公司通过对三家品牌公司经营指标和商业活动进行审核等方式对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洪涛在杭州宏臻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三家品牌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星期六及下属子公司与三家品牌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75095.51万元。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1日、5月13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进行补充确认并公开披露。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于洪涛作为星期六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锋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星期六、于洪涛、何建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0年6月29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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