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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莆田多家鞋厂被罚!最高被罚22万元!

发布时间:2022-09-07 来源:中国皮革

多家鞋厂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2022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公开。根据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家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涉及多家鞋厂。详情如下——

菊平鞋材加工厂


2021年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沁后村432号叶菊平经营的菊平鞋材加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鞋厂主要从事鞋底生产,现场正在生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处人民币22万元)。


莆田市福祥制鞋工业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7日在莆田市涵江区嘉华工贸有限公司二次MOD车间厂长唐纪林的陪同下检查,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二次MOD车间配套的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无法正常工作,将生产废气直接排入周边环境的行为。

2、该公司有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但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

上述1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2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处人民币19.76万元)。


一个月内两家污水处理厂遭处罚


近日,江苏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起查处的违法排污案件,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这是徐州市一个月内查处的第二家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企业。

徐州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柳新镇污水处理厂的违法行为在2021年10月14日的检查中被发现。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污水进水口、污水排放口的取样检测,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为24mg/L、氨氮0.294mg/L、总磷0.75mg/L、总氮12.3mg/L、悬浮物27mg/L,对照该厂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测结果显示该厂污水排放口总磷和悬浮物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上污染物排放限值。

因柳新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2月28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9万元,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柳新镇污水处理厂是徐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一个月内查处的第二家污水处理企业,在此前的2月9日,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徐州建邦不老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样也是因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而遭到处罚。

根据公示的处罚资料,2021年10月20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徐州建邦不老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口取样检测中发现,该企业污水排放口出水氨氮浓度达到了22.8mg/L、总氮浓度为25.8mg/L,其中的氨氮指标超过该污水处理厂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四倍。除超标排污外,执法人员还发现徐州建邦不老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有不正常运行监测设备的违法行为,两项违法行为并罚,该企业总计被处罚款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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